为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,根据《关于深化农村水利改革强化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的意见》(浙水法[2013]2号)、《杭州市小型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实施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淳安县水利水电局联合县监察局、审计局、财政局出台了《关于调整和完善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淳水电[2013]75号)文件,对县域内50万以下的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管理,明确了建设管理的主体责任,并对工程的设计、施工及监理资格进行了确定,率先明确了小微型水利工程建造员可以参与50万以下农村水利工程的建设,进一步规范小微型水利建造员的管理,提高小微型水利建造员的专业水平,确保小微型农村水利工程建设施工质量、进度、安全管理。
8月19日至27日,淳安县水利水电局联合我校,组织开展了小微型水利建造员培训和选拔工作,淳安县水利水电局局长何宇富、副局长郑齐荣,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院长沈自力出席了培训、选拔动员大会,大会由郑齐荣副局长主持。
何宇富局长作了动员讲话,他指出,开展小微型水利建造员培训选拔工作是落实中央、省市关于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管理体制改革精神的一项重要举措,是提升农村水利改革强化基层水利服务能力的一项重要工作,是县当前水利建设情况的迫切需要,也是提升小微型水利建设从业人员专业技术水平的保证,有利于进一步加强小微型水利工程建设,保证工程质量;他强调,本次培训选拔工作,要根据省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,确保选拔工作公平公正;他要求,参加培训的人员要珍惜学习机会,按时认真参加培训工作,做到学有所获。沈自力院长从培训前期准备、内容的选取,以及选拔考试的注意事项进行了介绍,并对培训纪律提出了要求。
本次培训选拔共有淳安县各乡镇的620余人报名参加,并将于8月27日组织进行统一考试,根据考试成绩,选取120人作为淳安县小微型水利建造员,颁发执业资格证书,可以作为参与相关小微型农村水利工程施工的投标的依据,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农村水利建设市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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